关于为来宁外籍商务人士提供专项签证便利的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中外人员往来通道,便利外籍商务人士来宁开展商务活动,更好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自治区党委外事办公室即日起面向我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邀请外籍商务人士短期来华的专项签证服务。
一、服务对象
本公告所指的外籍商务人士主要指“经常来宁从事商务贸易活动、对宁夏对外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的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邀请单位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二、政策措施
符合条件的外籍商务人士凭《专项签证邀请函》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5年多次、单次停留期为180日的来华签证。
三、申办流程
1.各类市场主体梳理专项签证便利政策的办理需求,向所在地外事部门申报。
2.自治区党委外事办公室汇总审核后为相关人员签发5年多次、单次停留期为180日的《专项签证邀请函》。
3.外籍商务人士及其配偶和子女可在3个月内持《专项签证邀请函》在申请办理签证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
四、注意事项
1.各类市场主体(邀请单位)只能为本单位邀请的来宁从事商务活动的相关人员申请签证,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不得为非商务贸易目的来华人员申请。
2.办理《专项签证邀请函》,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自治区党委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马 瑞
联系电话:0951-5044617
电子邮箱:chuguo09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