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风 改作风 促廉政 树新风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和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1日上午,自治区外事办召开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大会。自治区外事办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按职责分三个层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自治区外事办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康占平指出,我们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中央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若干规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目前开展“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学习教育,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党群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外事侨务发展环境。
通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个明确廉政风险防范点等措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执行和督查力度,引导干部职工慎初、慎微、慎欲、慎权、慎独、慎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按照“超前防范、教育在先、关口前移”的要求,对新任职干部、岗位交流干部、关键和特殊岗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强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对于如何强化外事侨务工作中财务管理,康占平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机关廉政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力度和效果,严格机关财务使用和管理,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的规范管理。在扶贫捐款、招商引资、接待外宾、留学服务、争取小额项目援助、技术洽谈、商谈合作、项目考察等方面切实加强监督,保证项目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把提高廉政意识、增强法纪观念、廉洁勤政、遵纪守法作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机关内部廉政建设的领导,使各级人员做到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把外事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外事办纪检组组长李福才同志和副组长、监察室主任杨宁生同志出席大会。